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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灭亡 导致满清王朝灭亡的十大原因揭秘

时间:2014-03-25 14:32:50来源:本站整理阅读:380

  清朝的灭亡: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是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那么大清朝是如何走向衰亡的呢?

  1、急功近利的考核指标导致王朝倾覆

  中国的传统社会以农耕文明为基础,其一向以“小政府大社会”的低成本模式维系,但在十九世纪后的全球化进程中,在“弱肉强食”的国际环境倒逼下,这种模式乃至整个国家都受到了欧美列强的严重挑战,特别是甲午战败及庚子之役后,清廷为挽救王朝覆亡的命运而不得不艰难转型,其新政与立宪的过程实则暗含了由“小政府”向“大政府”转变轨迹。

  “小政府”模式以“不扰民、少作为”为准则,管理成本虽低,但与之伴随的则为低效率,由于其不足以抵御外来的侵略,由此也带来了国内民众的极大不满并进而导致其合法的丧失。为实现“富国强兵、器物转换”的目标,清廷不得不痛下决心,更弦改辙,其在编练新军、教育改革、警政改革、司法改革、官制改革、实业促进、地方自治乃至宪政改革等问题上分头并进,其规模之大,其速度之快,在令人感到惊佩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担忧。

  事实上,清末十年中的各项举措已经远远超过了整个社会所能承载的压力,由此引发的财政问题更是致命的。毋庸讳言,各项新政的铺开均以财政为支撑,没有钱就不能办事,要办事就得花钱。由此,“永不加赋”的朝训被一破再破,各项加征摊派有增无减,羊毛出在羊身上,其落脚点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清末新政的困境就在于,要想在列强的虎视下“存国存种”乃至尽洗前辱,就必须改革变政,但多一项新政举措,就多一项庞大的经费支出,而财政的增收远远跟不上支出的急剧膨胀,就算没有武昌起义,“赤字财政”的维系也是难以为继。

  以新政第一要务的新军编练为例,仅北洋六镇每年的维持费用就高达900万两,如建成36镇常备军的话,其每年的维持费用至少在5000万两上下。在1911年的国家财政预算中,陆军部提出的总预算超过1亿两,在资政院的大力削减下,其预算额7800万两也已经接近全国总预算(26000万两)的三分之一。更值得警觉的是,清廷为完成全国36镇的新军编练计划,其在耗费巨资的同时也在用人上不择流品,以至于大量倾向于革命的年轻军官进入新军并担任各项军职,这也为清朝的覆亡平添了极其微妙的不确定因素。

  再以司法改革为例,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各地行政长官(如州县官)兼理司法,如果要推行司法独立、政审分开,势必要在各级官衙外另设审判机构,全国各州县也将因此新增三四千万两的支出,经费何出势必成为一个头痛的问题(这项工作到民国后也未能完成)。

  在“小政府”的模式,朝廷对地方官的考核无外乎“钱粮与刑名”,只要地方上按时解送国家税收、地方上安靖无事,官员即算合格。1901年推行新政以后,各级地方官升迁优劣的主要考核指标不再限于“钱粮、刑名”,各项新政事业如警政、学堂、地方自治等更加为朝廷(或上司)所看重,而且大都设有时间表。在经费与人才匮乏的双重煎熬下,各级地方官大多疲于应付,其中形象工程在所难免,贪污腐败也多有发生。更可叹的是,这些来之不易的民脂民膏未必取得了真正的实际效果。

  清史总撰缪荃孙曾说:“国家因兵败而图强,因图强而变政,因变政而召乱,因召乱而亡国。”清末新政与立宪是一场迟到的变革,历史经验表明,在近代化进程中,起步越晚困难越大,情况也就越复杂,任何超出了自身基础的操切之举,都将会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

  2、利益分配机制错位,一方利益受损且缺乏对话机制

  清末新政的进程中有一对明显的矛盾,一方面是朝廷官员及部分开明的士绅警告民众“不变则亡”,其试图通过各项新政举措来挽救国运,另一方面则是下层民众因自身利益受损而极力反对新政。不可否认,任何一项改革(且不论其是好是坏),都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并带来各种矛盾冲突,如果改革者设计精当,操作合理,这对各方都将提供一个利大于弊的发展机会;反之,利益受损的一方将阻扰并反抗新的变革举措,不满的情绪在一定时间的累积后,其势必对整个改革造成严重的危机。

  改革初始阶段,社会所能提供的物质条件不能满足每一方的需求,这原本在情理当中,但由此带来的利益分配机制过度扭曲的话,即便改革者所描绘的前景再美好,也无法赢得多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任何时候,只要民众意识到改革的成本主要由自己来承担,如朝廷财税收入的过快增长、滥印铜元带来的通货膨胀伤害、与民争利的“铁路国有化”政策(或可称之为清末的“国进民退”),都将令新政本身成为民怨的主要来源。

  平心而论,清末新政的各项举措不能说不重要,朝廷用心也不能说不良苦,但推行新政的实际负担在转移给下层民众的同时,好处却大都为上层所得,那底层的百姓们就不免要把他们的愤怒发泄到所谓“新政”的学堂、警署、自治公所之上了。譬如清末各地屡屡发生的“毁学”事件,其原因无非是乡民们看到新学堂并不能让自己的子弟获得教育的机会,而自己却要承受因此带来的捐税,其愤怒之火便直接引向了各所新建的学堂。同时期,为反对举办新政而引发的新增捐税,各地又屡屡发生捣毁官署及罢市之事,这些大大小小的“民变”事件,在清末十年中竟然达到两千余次,这无疑是值得警醒的。再如引发“保路运动”的川汉铁路公司,其主要资本大多来源于全川农民的“租股”,而这些所谓“租股”名为自愿,实为强行摊派,那些真正出钱的农民们根本无从享受到所谓的“利息与红利”。

  抛开固有的偏见,下层民众对新政的抵触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反对变革,其中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历史所造成的官民隔膜与对立,朝野双方既缺乏对话机制,也没有基本的救济手段,双方互不信任、相互猜疑,在情绪化的民意浪潮中,整个社会的裂痕越来越大,最终使得本就有限的改革成果化为泡影,改革不成反激生了新的反对力量。

  任何一项新政策、新举措,即便它最终的结果是对国家民族有利的,如果决策者自说自话,毫不顾及民众的接受和理解能力就单方面制定推行的话,其非但不能充分调动社会上的各种积极因素,反而会激起民众的极大反感与阻扰。就效率而言,再合理的政策也应最大程度上吸收民众的愿望,只有在得到民众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利益分配问题才能得到公开公正的解决,各项新政举措才能不断的稳步推进。

  3、废科举仓促而无补救,丧失授官权无疑自废武功

  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这无疑是清末新政中的一件大事。古老的科举制度走到二十世纪初,从其考学的内容上看当然陈旧腐朽,对推进社会的进步一无用处,但需要指出的是,科举不仅仅是一种选官制度,它同时也是一种教育制度,甚至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等均与之息息相关。科举的仓促之废固然有“强邻环伺、国势日危”等外在因素,但其废除之后对社会、对清廷政权的深刻影响却显然未经认真的思考,而科举本身具备的优点与力量也在有意无意中被决策者所淡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废科举实则是体制上的自我摧毁,其不但丧失了数量庞大的支持者,而且连机制本身也一并丧失。隋唐以来,各朝政权的背后均有大量的读书人在支撑,而将朝廷与读书人联系在一起的正是科举制度。通过科举,朝廷授予读书人功名、地位及其官职,读书人则通过这样一个途径实现自己的抱负、改变自己的命运,一旦这个纽带断裂,朝廷便失去依托,成为无本之源,正所谓“雷霆雨露皆天恩”,无赏罚则失名器,无名器则天下离心,朝廷也不再被读书人尊崇,政权基础半被掏空。

  对于朝廷而言,科举最重要的是合法、公正、公平的授官权,这也是最吸引读书人的所在。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读书人只要投身于科举与功名,即自觉不自觉的成为朝廷的支持者。作为传统的精英分子,这批人出则为官,入则为士,对政权的巩固与社会的安定至关重要,其人心向背决定了政权能否长治久安,王朝是否能够维持下去。

  鉴于科举考试内容的种种不利,从长远来说,废除科举清除了中国向近代社会转变的障碍,但从短期来说,废科举意味着丧失了一个向上流动的合理机制,同时也割断了士绅阶层与清王朝的联系,使清廷陡然失去原有的中坚支持力量,这无疑是一种自废武功的自残行为。在这些社会精英分子从原有机制中疏离出来后,现存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对这些新型知识分子毫无吸引力,其离心倾向和反叛意识也随局势的恶化而增强,新军队因为这些人的加入,更是走到朝廷的对立面。

  尽管清廷后来也作出了奖予进士、举人等不同等级科名的补救,但在这种科名并无仕途的相应保证而成为口惠而实不至的短期政策,其远远不能替代之前科举的制度中介作用。在无格可依的科举后时代,反倒是给亲贵擅权、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提供了方便之门。

  科举可废,教育与考试内容可换,但选官制度不能废,清廷在轻废科举后,如果尽快出台相应的文官考试制度(如袁世凯时期的县知事考试),或可重掌“名器”,但可惜的是,清廷并没有意识到失去授官权的严重,这也是士人们在辛亥年对清廷的覆亡报之以冷漠的根本原因。

  4、年轻人没有出路,因年轻人不满而推翻的王朝

  科举的废除无疑大大促进了新教育的发展,据统计,清末学堂由1904年的4千余所迅速增长到5万余所,学生总数由不足10万飞速增至156万,其用时不过5年。新政所取得的教育成果固然可喜,但这一大批接受了新知识的年轻人在毕业之后何去何从,他们的出路问题也同样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隐患。

  古代科举为求官,中国人也一向有“读书做官”的传统,但事实上怎么可能让所有的读书人都有官做,即便在科举年代,通过科考获得官职的幸运儿毕竟也是少数。与昔日的读书人相比,新学堂出来的学生在数量上更加的庞大,在社会机会有限的前提下,他们在寻找出路的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挫折。在传统的上升方式已无路可走的而新的选官方式又无标准可言的现实面前下,“太子党”、“官位世袭”、派系权争等不公平现象更容易引发年轻人上升机会的被剥夺感,这不免令这些人对前途感到绝望的同时也对社会充满了怨愤,由此产生“求变、速变”的念头。

  以新军中下层军官为例,张之洞在1906年开办陆军小学堂,学堂分陆军、海军、测绘、经理、军医五班,后毕业的学生近一千五六百人,但得到提升的不及一百人。1911年1月,江苏第九镇第三十六标有近百名士兵开小差出逃,原因是部分士兵想升入不入流官佐而升迁途径被阻,由此产生的失望怨愤情绪引发了这次事件。在新军的军官队伍中间,也普遍存在“士官系”与国内武备学堂毕业生的对立,原因是留日士官生们手眼通天,他们占据了军中的高级职位,而数量众多的国内军事学堂毕业生只能屈就中下层军官。

  恶念不是来自于内心,而是来自于不得志的生活。年轻的知识分子在遇到挫折之后,往往把问题归咎于社会不公、政治腐败等确实存在的事实,久而久之,由此带来的消极情绪往往会转化为强烈的对立意识,这种清末式的“愤青”思维,也是底层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

  在1911年“皇族内阁”的表演中,权贵阶层赤裸裸的攘夺公权引发了士绅阶层的极大不满,这也是清廷极不明智的自取灭亡之举。在整个社会缺乏公正公平的情况下,一部分被体制所排斥的年轻人会去追问其制度的根源,在其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的关注与表达时,其走向清廷的反面也是必然。

  清末大兴教育的一个教训是,教育必须与更广阔的实业相联系,而不能只是培养未来的求官人,否则,受教育者一旦丧失前途,稍有风吹草动,其不满即会引发社会风潮并进而发展成革命。当然,清末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算缓慢,但与教育相比,其发展仍不足以提供足够的机会。

  5、激进思潮不可取,非理的情绪未能得到合理的疏导

  在清末危机日益深重的情况下,革命思潮异军突起,在漫天漫地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仇恨宣扬中,就连饱学的章炳麟也高擎革命大旗,“公理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似乎成为一剂治国济民的仙丹灵药,但凡有不平处,即以“革命”革之。

  在近代化的过程中,革命与改良通常表现为此扬彼抑、互为消长的关系,如果改良能获得成效,革命就会消沉;而改良的道路行不通,革命就会迅速蔓延。改良与革命在同时赛跑,任何一方的不谨慎都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就事实而言,实行新政后的清廷已经没有了保守派,而只有激进派和缓进派。清朝的覆灭,问题不是走得太慢,反而是因为走得太快。以清末立宪为例,在外国评论家的眼中,九年的预备立宪期未免“出奇的乐观”,但这样一个短得不能再短的急进方案,还有人认为不够激进,甚至连最温和的士绅都已经等不及了。多才博识者如梁启超当时就指出,预备立宪清单上所规定的任务是绝对办不到的,但言犹在耳,他在1910年第三次请愿之前又激愤的说,“现今之政治组织不改,不及三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1916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必无之事”。

  革命不宜提倡,激进更足以误国。在风起云涌的国会请愿运动中,尽管领导者为文质彬彬、讲求“有风度对抗”的立宪派士绅,但其中也不乏白刃割股、断指血书的激烈之举,类似的举动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下,民众的情绪更加激化而走向非理的漩涡。温婉的士绅运动尚且如此操切,更不要说急躁而任的革命党人气质,由此,清末思潮偏出理的轨道也属正常。

  改良是一种渐进主义,其主张“积小胜为大胜”;革命是一种激进主义,其主张“毕其功于一役”。晚清的历史,大体上是一个由“器物变化”到“制度变革”的过程,但制度的变革非但不能替代器物的进步,反而是器物层面发展到一定程度上才有的产物。甲午的失败,不是器物方向的错误而是速度、规模与效率的失败,这不是用制度变革即可取代完成的任务。

  学者张鸣曾说过,“近代化是一项没有英雄也不要英雄的平凡而琐碎的工程”,任何急功近利和操切冒进都是一种历史的反动与投机,非但不会带来任何好的效果,反而引发更多的问题。试图以激进的方式实现西方国家一两百年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这种拔苗助长之举既无成功的可能,后果也是相当严重。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追求短期效应的冒进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更是一种偷懒行为。

  传统依靠的是经验,革命则构思于理论;保守主义用“过去”说事,激进主义则以“未来”许诺。清末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各种报刊杂志大多为激进的知识分子所掌握,而清廷各级政府对这个新兴的舆论环境显然未尽了解。在报刊舆论缺乏多元制衡机制的现实下,激进甚至煽动的思潮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一些保守而不乏中肯的观点则被新派的报纸编撰人认为是不合时宜而拒绝登载,由此也被当时的“主流舆论”所完全边缘化,就算是政府一方的观点,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也完全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

  6、不可忽视的历史偶然与亟待提高的危机管理能力

  在近代国门被强行打开之后,清朝的每一次进步都来源于一场危机的推动,但蹊跷的是,每次危机过去之后,改革总是陷入停滞,直到庚子年内部矛盾与外部危机总爆发,慈禧太后终于下定决心改弦更张,因为她清楚的意识到,如果一场实质的改革不由朝廷来主导的话,外部力量将可能会强加给中国,而且极可能以牺牲清廷作为代价。

  “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在低成本的情况下运作,其致命的缺陷就在于不能应付突发的大型事件。当然,危机事件的发生并不可怕,可怕是是应对与处理的不当所诱发的更大风潮。以辛亥革命为例,清廷实则是被保路运动与武昌起义两个重大危机事件的叠加效应所颠覆,正因为其处置不当,才会有亡国之命运。

  四川保路运动在“成都血案”后已无可收拾,一味的指望武力打压带来的只能是众叛亲离,而清廷的强硬政策显然要为此负主要责任。至于武昌起义,湖广总督瑞澂与统制张彪的畏葸仓皇给革命军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清廷的所用非人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事实上,如果处置得当的话,未必是每一场兵变都会带来严重后果,武昌起义的胜利似不能视之为必然。

  以之前发生的两次兵变为例。1908年11月,时值光绪与慈禧太后的国丧期间,已打入安庆新军的同盟会员熊成基、范传甲等人密谋举事,19日晚,在熊成基的指挥下,马、炮、步各营出动,会攻当时的省城安庆,不料安徽巡抚朱家宝早有防备,革命军攻击整晚而未能拿下,起义最终以失败而告终。1910年2月的广州新军起义也是如此,当时革命党人赵声、倪映典等已在新军中策划已久,其加盟革命的士兵已近三千人。但事出意外的是,新军第二标与广州警察在革命前夕突起冲突,革命党人遂决定提前发难,在与水师提督李准所率的两千清兵激战后,起义因弹尽援绝而失败。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曾说:“按武昌之成功,乃成于意外。”就武昌起义的炮声而言,其原本不在同盟会的谋划之列,但这场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偏偏发生在革命党人的起义到处失败的革命低潮时期,说它是一个突发的事件,亦不为过。

  天下太平亦当居安思危,突发事件考验的是当政者的智慧与应变能力,平时功夫不做足,遇变势必惊慌失措。同样值得重视的,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偶然来决定的,任何对偶然事件的忽视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正如清末时节,看似革命党屡屡失败,不足为意,实则火山的喷发只需一次足矣。

  7、军队的失控及其职能的倒转

  《孙子兵法》中说:“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古圣贤又说:“兵者,国之凶器,圣人所慎”,这两种几乎对立的说法说明,军事力量的强大乃是难以操控的双刃剑,治国者不可不慎。

  清军在甲午与庚子的惨败是清廷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打造一支近代化军事力量的主要原因,因为其清醒的认识到,外敌的入侵不仅会引发亡国的危机,也会在国内令其合法丧失殆尽。在一个弱肉强食的国际社会,军国主义固然不足取,但维系一支强大的军队却是确保国家安全和地区间和平与稳定的主要保障。

  清廷编练新军的本意在于抵御外侮,但这支新兴力量并没有来得及发挥其作用即在国内的变乱中倒戈相向。美国军事史专家拉尔夫。鲍威尔认为,1911年的革命很大程度上是一次陆军的叛变,主要是军事力量造成了皇帝的退位。假如现代化的军队忠于朝廷,武昌起义是可以扑灭的。皇朝的覆灭虽然早露迹象,但朝廷却是因建立陆军而自掘坟墓,华南与华中的各镇新军成了共和方面的兵力骨干。

  军队的天职在于保家卫国,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举动都将给国内政治带来不可意料的危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军的起义实则是开启了潘多拉之盒,军队的职能由对外改而向内,辛亥革命后带来的是一个以武人至上的社会,地方军阀之间的内耗削弱了原本就弱小的国家力量,由此也更容易引发外敌的入侵。

  在辛亥年中崛起的那些新军将领,大多是年轻的留日士官生(如山西都督阎锡山28岁,江西都督李烈钧30岁、云南都督蔡锷30岁,贵州都督唐继尧29岁),这些人既缺乏阅历,也无行政特别是民事经济司法之经验。就制度价值而言,武夫当国较传统的文官政治就更不可取了。

  令人遗憾的是,新军在倾覆清王朝的同时也瓦解了自己,那些年轻的将领们对清廷反目无情,对革命更无所爱,当他们尝到权势的滋味后绝不肯轻易放弃,而且渴望攫取更大更高的权势,由此各据一方,军阀间的混战几无宁日。民国元年,全国军队不过50万(前清更少),到1917年已增至100万,再经过直皖战争、两次直奉战争及南方的内战后,全国军队已经达到150万。谁来供养这些军阀及军队?

  在军阀割据混战中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农民,而普遍的赤贫化为后来的革命创造了条件。近代社会以后,以单纯的武力作为后盾支撑的军阀政治不能持久,而它的重归统一,仍旧需要一个强大的军事力量来完成。

  从革命党人的“兵运”到革命士兵的“兵变”,军权攘夺政权,势必造成严重的后果。作为国家之福,第一要绝对控制军队,第二军队的职能为对外而不是对内,军人干政绝不会有好结果。从民国后的蔓延几十年的军阀混战来看,这个教训应该说是极其沉重的。

  8、对民间秘密社会的威力掉以轻心

  作为中国历史上根深蒂固的社会势力,江湖会党的存在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重大威胁与隐患,因而一向是朝廷坚决打击清除的对象。但是,即便在历朝历代高压政策打击下,江湖帮会仍能秘密渗透到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之中,每至天灾人祸、王朝衰亡之际,这些民间秘密组织便会乘时而起并成为起义的重要力量。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秘密社会的存在并非完全没有合理,譬如其一贯以“忠义豪侠、急人之急”等传统理念相号召,又以“仁义礼智、五伦八德”等信条作为基础价值观,因而在弱势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会党的巨大力量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如萍浏醴起义时的“洪江会”即设有“内外八堂”(“内八堂”为文案、钱库、总管、训练、执法、交通、武库、巡查;“外八堂”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路码头),“外八堂”下还设有“红旗”、“跑风”各职,分别掌管组织、侦候、通讯等职;二是定有严格的纪律约章,譬如四川哥老会(“袍哥”)即规定有十八条罪行,如不孝父母、不敬长上、殴打亲属、调戏妇女等,一旦触犯,就要受到“剽刀”、“碰钉”、“三刀六个眼”,“挂黑牌”等严厉惩处。

  较之以往的帮会组织,清末会党又有三个新特点,一是重要成员大多出身行伍,曾接受过军事训练并具有一定的指挥作战能力,如四川、湖南等地的哥老会成员多有湘军或其他军队的从军背景;二是革命党渗透到江湖会党组织中,使其在“秘密社会”的质之外平添了一份理想与革命的色彩;三是革命党组织将各地会党串联起来,形成了更大的反抗联盟,如同盟会的外围组织共进会即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三合会、哥老会、青红帮等各大会党联合了起来,在革命党人的组织引领下,会党就不再是一群骚动不安的乌合之众,而成为一支而极其凶险的组织力量。

  尽管各级地方官员对会党情况有所警觉,但总体而言,其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譬如庚子年前后的湖南巡抚俞廉三曾将称会党分子“手无利器巨资,胸无远谋大志”,但这种情况在革命党人加入之后就大不一样了。革命党的举义大多是通过会党间接发动群众,三者结合势必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由此也在辛亥革命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后来的历史书写中革命党人对于这段历史却颇有隐晦,譬如蔡元培在修革命党史的时候,孙中山就特地关照他不要多写会党)。

  9、领导人的经验、意志及心理素质均不过关

  论史者常批评慈禧太后选择载沣为接班人是巨大的错误,实则在讲求“名正言顺”宗法制度下,慈禧太后并无其他人选。载沣的为人固然宽厚,但其格内向,讷于言词,加之政治经验缺乏,以其个与才能,根本无法驾驭重大的危机事件,何逞辛亥革命的变乱局面。

  颜惠庆曾这样评价辛亥革命时期的清廷主政者:摄政王载沣虽意图良美,但生软弱;庆亲王奕劻富有丰富的经验,可惜年事已高;协理大臣那桐富有才华,能言善辩,却缺乏实际本领和决断才能;唯有镇国公载泽,在满族大臣中堪称果决勇毅之人;协理大臣徐世昌与另两位大臣梁敦彦和盛宣怀,他们虽然满腹经纶,老于世故,但面对只有打过仗的人才能应付的局面,就显得体魄不够强健,气势不能夺人了。

  以保守著称的御史胡思敬称“大清之亡,亡在皇纲不振,威柄下移,君主不能专制,而政出多门”,其认为摄政王载沣如能力行专制,“虽以无道行之,未遂亡也”。这显然又是另外一种荒唐。末代皇帝溥仪在回忆录中为父亲未能果断斩杀袁世凯而感到遗憾,这种政治见识更是等而下之。载沣不杀袁世凯,实际上是在无意间给皇族留了条后路,如果1909年杀了袁世凯,革命后皇族恐无噍类耳。

  保路运动中的处置失当与辛亥革命的惊慌失措,实证了载沣不是一个合格的主政者,其领导能力的缺乏,失去的不仅仅是个人权势,其中更多的是是流失了大多数黎民百姓对安定、秩序、发展的期盼及由此带来的不可估量的生存利益。轻率的让权,未尝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作为临危受命的袁世凯,其对清廷固然不无怨气,但要说他存心报复清廷也未必说得不过去。袁世凯与当时众多的官僚士绅一样,大体上也只是跟着形势走而已。如果袁世凯意志坚定,其在《十九信条》下全力扶持清廷,成为东方的“俾斯麦”也并非没有可能,因清廷一方在军力、经济、组织、外交等诸多方面实则是远胜于革命军,武汉、西安指日可破,南京亦恐难保,形势比人强,但其以“各地蜂起、无钱打仗”作为借口抛弃了清廷,那他就只能选择去做洪宪皇帝了。

  就这点而言,袁世凯的见识、胆识与魄力远逊于曾国藩,正如辜鸿铭所嘲讽的,袁世凯是一个十足的胆小鬼和叛徒,借口为了节省这面旗帜的布料而不得不将它扔到了一边。袁世凯如此,其他有代表的士人如末代状元张謇、汤寿潜等也迅速转向革命党,其节操固不足论,正如史学家陈三立对国变之源的追论,国家的兴废存亡非一朝夕之故,而“节钺重臣号为负时望预国闻者”昧于天下之势,更致人纪防堕、人心狂逞,一群无责任感的亲贵重臣把持权柄,清廷又岂能不亡。

  10、激进、草率、未经大多数人认可的政治构架遗患无穷

  十年的清末新政与立宪对于近代中国的转型来说无疑是快马加鞭,但突然爆发的革命更是如电光石火,中国人尚不知道君宪为何物的时候,历史已经转进了更为茫然的共和年代。辛亥革命最大的问题在于,以满族亲贵的腐朽、民族矛盾的伪构掩盖了传统政治及社会制度的顽固,并进而使原本以现代化和民主化为目标的浩大运动完全偏离了方向。

  民国后实行的共和体制实为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一个翻版,然司法权始终坐冷板凳,所谓“三权”,其实只有“两权”,而“两权”的设计又因西方制度与中国传统的水土不服,加之私心作祟(初为内阁制,孙来后改为总统制,孙去袁来后又改成内阁制,袁世凯掌权后重归总统制,袁死后又改回内阁制),最终导致国会、总统、国务院三者关系揪扯不清,“府院之争”多次上演,“倒阁”频率较之法国更为盛行(北洋时期的总理平均任职时间不足半年)。如此假共和、假民主倒不如真帝制、真独裁,因为假货尚需要附加的美化伪装成本,其效益反要大打折扣。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N。佩弗认为,1911年在中国建立起的共和政体只是美国的仿制品,注定是一个大失败,因为“它在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经历、制度、天、信仰观念或习惯中毫无根据地。它是外国的、空洞的,是附加在中国之上的。……它只是政治思想的一幅漫画,一幅粗糙的、幼稚的、小学生的漫画”。

  事实上,当年制定《临时约法》的那些革命党过于年青,他们对中国的传统、历史及其具体国情的了解乃至学识都是远远不够的,他们的制度设想和构架既没有经过认真的研究和思考,也没有对大众进行充分的启蒙并取得广泛的共识。由此,由革命党人操控的各省代表会议及临时参议院又岂能真正代表民意,就其民主程度而言,尚不如袁世凯提议的国体问题交由国民大会解决来得更开明。更重要的是,这部宪法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重缺乏民众的实际参与和民意的表达,它究竟代表了中华民国的国民还仅仅是代表了极少部分革命党的理想信念,这本身就是个问题。

  旧法统或者说传统的专制结构(所谓“千年犹行秦政”),其最基本原则在于“下级服从上级”,在经济的基础和结构还没有转型,民众的观念结构也没有转变,在大多数民众不主动参与的情况下,极少部分人试图把老祖宗的皇权专制一下转到西方的民主议会政治结构上去,这如何办得到呢?由此,革命党人简单的移植西方制度文明的尝试,最终导致水土不服、秩序大乱,其效果反不如老祖宗的东西,这几乎就是必然的结果。

  清末民初及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大体上仍是一个农业社会,而农业社会是无法支付起民主共和之成本的。在经济、观念、制度的结构都不曾改变的情况下,搞一部宪法,设几个新机构,这种所谓的转变,其实还是在旧有框架里继续游走。西方的议会政治,说白了是“分权制衡、各有职守,依法行事”,这和中国传统的“下级服从上级”完全格格不入。这套新规则,不要说袁世凯和北洋军阀学不会,就算是孙中山和那些革命党人恐怕也是搞不来的,“二次革命”便是例证。

  所谓“结构不变,结果不变”,结构的转型,一转百转,千头万绪,理想的方式本该是和平渐进的改良,逐步发展经济、启蒙民众并让民众主动的参与进来,最终达成广泛的共识和规则,这个过程非百年不能成功,激进的暴力革命只能让这个过程更加复杂甚至重走老路。

  辛亥的胜利,主要在于赶走了皇帝或者说剥夺了一个家族的世袭权力,其打倒的只是专制的顶端,但对于专制的基础却几无触动,无论是当政者的思维或是民众的素质,乃至各种制度及其经济社会的条件,专制的土壤仍旧肥沃,继续专制的惯和要求也远远超过了辛亥革命党人的想象与美好愿望。

  潮打空城寂寞回。清朝虽然倒了,但依旧有很多问题值得反思。学者马良在《超越革命与改良》中指出,“就中国传统而言,皇权既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但很多时候则是一种象征。皇权是一种象征的权威,是保证政府决策正常化和社会秩序稳定化的威慑力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皇权的存在并不影响民主政治的发展,相反,如果协调得当,皇权甚至科举都会成为民主政治的保证力量”。可惜的是,尽管《十九信条》下的虚君共和制可能是当时中国最好的制度设计,但它的到来却选择了一个极不恰当的时机。

  民国以后,不管是袁世凯也好,军阀也罢,甚至包括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其相信的通通都是武力,无论打什么旗号,最终均可以归为一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也使得中国一直在“治—乱”、“分权—集权”的怪圈中来回打转。正如辜鸿铭在《清流传》中说的,民国进入了一个“群氓时代”,辛亥革命推翻了一个人的特权,却带来了更多人的特权,一个真皇帝被赶下了台,更多的军头、土皇帝们却迅速崛起,对老百姓的鱼肉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革命党人的理想超越了当时的国情与国民的接受力,由此导致了民国后长时间的混乱,并开启了上世纪政治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之先河。由于共和民主不是辛亥革命的主因,因而其不能成为革命之后经久实在的功绩,而宪政的制度化在革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更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天国目录。推翻满人的统治并没有真正开创中国的进步和发展之路,也无助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事实上,在辛亥革命后,满族贵族退出了政治舞台,中国也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汉民族国家”,但事与愿违的是,推翻清朝后的国内政局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因为汉人之间的冲突和争斗更加坠入深渊。

  更有甚者,辛亥革命后几十年的政治剧变和失败,使得国民信仰的遭到了空前危机和混乱。正如鲁迅说的:“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月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很多烈士的血都被别人踏灭了,然而又不是故意的”。

  在国人自古以来的生存条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强行实行所谓的西式民主政治,其结果不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而且极容易破坏了民主的名声和信誉。任何企图以观念的变化和政治体制的改变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其用意虽然善良,但目的未必能实现,结果也可能是走向设计者初衷的反面。

  结构不变,结果不变,客观的历史进程证明,中国社会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理论形态,实际的进步都必须从基本的社会生活做起。浮躁的理论终究要回归大地。蒋梦麟曾说,辛亥的革命使中国“获得新生,前途光辉灿烂”,但是,有幸成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的国民们,在军阀混战、强敌入侵、内战频频的残酷现实面前,他们的生活较之前清非但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变得更糟。历史的吊诡与讽刺,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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